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《关于对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中有条件合格项目开展再评估的通知》(学位中心[2013]95号),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艺术类合作办学项目《自评报告》和《整改报告》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。
欢迎广大学生、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,如有异议,请发送至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共邮箱hzbx@cdgdc.edu.cn。
附件:1.乐动·LDSports体育艺术类合作办学项目自评报告
2.乐动·LDSports体育艺术类合作办学项目整改报告
乐动·LDSports体育
2013年10月25日